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推薦“誠信經營旅行社”的通知
旅辦發〔2016〕284號
各省 、自治區 、直轄市旅遊發展委員會 、旅遊局 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旅遊局 : 整治“不合理低價遊”專項行動開展以來 ,各地骨幹旅遊企業積極響應 ,自覺抵製低價旅遊產品 ,承諾守法誠信經營 。為構建健康和諧的旅遊市場環境 ,樹立行業標杆形象 ,為廣大遊客提供優質旅遊產品 ,國家旅遊局決定鼓勵旅遊企業主動承諾誠信經營 ,於近期公布一批“誠信經營旅行社” 。請各地按照自願原則鼓勵屬地旅遊企業簽訂《旅行社誠信經營承諾書》(見附件) ,並從中推薦5-8家旅行社 ,於10月28日前報送國家旅遊局監督管理司 。 附件:旅行社誠信經營承諾書 國家旅遊局辦公室
2016年10月20日
(聯係人及電話
:孫楊 010-65201339 18701116177)抄送 :各副省級城市 、計劃單列市旅遊發展委員會 、旅遊局 ——旅行社誠信經營承諾書——
一
、誠實守信
,守法經營。嚴格履行旅遊企業法定義務
,自覺維護遊客合法權益
。積極遵循自願
、平等
、公平
、誠實信用的交易原則
,不以欺詐牟利
,不取不義之財
。二 、真實宣傳 ,正確引導 。對旅遊產品和服務宣傳客觀全麵真實 ,不作虛假、誤導宣傳 。披露信息充分 、翔實,引導遊客理性選擇 。 三 、合理定價 ,明碼實價 。在經營活動中清晰 、明確 、真實地標示價格 。堅決抵製“不合理低價遊”及誘導 、欺騙 、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消費等違法行為 。 四 、規範合同 ,公平交易 。主動使用旅遊合同示範文本 。公平交易 、有序競爭 ,不以不正當經營手段破壞旅遊市場秩序和損害遊客合法權益 。 五 、化解糾紛 ,及時公正 。認真聽取遊客意見和建議 ,及時處理旅遊投訴 ,主動承擔責任 ,公正解決消費爭議 ,滿足遊客合理要求 。 六 、規範服務 ,塑造品牌 。為遊客提供優質 、貼心 、信得過的旅遊產品和服務,樹立旅遊經營者和從業者的良好口碑 ,塑造優良品牌 。 (企業名稱)鄭重承諾 :自覺遵守以上條款 ,歡迎廣大遊客監督 ,如出現“不合理低價遊”等問題 ,願接受監管部門頂格處罰 ,並對利益受損遊客給予加倍賠償 。 承諾企業
:
年 月 日
抄送
:各副省級城市
、計劃單列市旅遊發展委員會
、旅遊局國家旅遊局辦公室 2016年10月20日印發 |